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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亲生父亲性侵女儿、女婿强奸婆婆,太令人愤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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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无论男女,被发现强奸,都会被淹死人们的唾沫。然而,对于这样一个被鄙视的词,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使用它来提醒大家,通奸不仅违背良心和道德,而且是违法的。不要犯它。

但是世间事就是这样。越是禁止,人们就越想“一探究竟”。越是不希望事情发生,人们就越喜欢“冒险”。

前不久,台湾发生了一起强奸乱伦案件,让人心痛不已。小女孩在家时经常遭到父亲的性侵犯。当她长大离开家庭后,她以为自己已经摆脱了苦难。但命运再次对他的身心造成了伤害。离家几天后,她被三名男子强奸。

看到这个女孩的遭遇,我们只能感到同情和感叹。

据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妖兽,连自己的女儿都不放过?日夜奸淫乱伦,真是令人发指!

据了解,女孩今年刚满18岁,从上小学起就被父亲侵犯。多年的残疾让她从小就胆怯、孤僻。

直到女孩辍学,被父亲强奸的事才被曝光。父亲被捕的第三天,女孩就离开了那个家,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但下落不明。

淫乱是可耻的,但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个女婿喝醉了,爬到了婆婆的床上。为了发泄自己的情欲,他对她做了一些禽兽不如的事情。真的很疯狂。

2007年,詹某与妻子、婆婆从安徽来到漳州打工,租住在相城区芝山镇的一个大院里,一起吃饭。到达漳州后不久,詹某就在喝醉酒的情况下频繁触摸婆婆。由于担心家族丑闻传出去,在邻居和亲戚中造成不良影响,家人商量后决定请詹叔叔出面。

然而,詹不被劝服,继续乱伦。 2008年10月1日凌晨3点左右,醉酒的詹某回到住处,发现妻子上班不在家。他赶紧跑到隔壁婆婆的房间,敲了敲门,突然从后面抱起了婆婆。詹身高近1.8米,体格健壮。婆婆极力反抗,仍被按倒在床上。

事后,婆婆大声斥责了这种畜生行为。詹某听后,再次强奸了她。当天,詹婆婆又羞又怒,举报了女婿的禽兽行径。詹某在出租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相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詹某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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