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每个单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每月缴存金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总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执行。工资总额按照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总额计算。
2。 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基数为职工入职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 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调动的职工,缴费基数为职工调动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4。存款基数上限为28884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费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费比例与职工缴费比例应当一致。
2。存款单位可自主确定存款比例,存款比例在5%至12%范围内。单位申请降低缴费比例的,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三)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以下简称“月缴存金额”)
1。每月存款金额包括单位存款部分和员工存款部分。单位分别为元,元以下的金额四舍五入。
每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员工缴费比例
2。每月存款金额上限为6932元,下限为204元。
2。使用方法
(1)网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综合服务平台(m.scooter-sidecars.com)来处理它。
(2)银行办理:单位经理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内所有汇款人员均需包含)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个单位。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当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
3。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缴存前完成。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调整工作后1个月内,单位应当将调整后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月缴费金额告知职工,并接受职工监督。
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6月30日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