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活百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期限计算地点的通知

探索生活百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日发布消息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在哪里计算等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表示,关于视同缴费期限计算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地负责办理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累计缴费年限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就业10年以上的,在当地办理领取福利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原参保人最后一次缴费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地点办理领取福利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建立,且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基金在户籍地领取,福利领取手续由户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除另有规定外,缴费期限包括视为缴费期限。

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累计缴费年限包括本地区实际缴费年限和本地区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按当时工作地点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多处认定缴费年限的,按各地认定缴费年限计算。 (超过)

了解更多老年人健康资讯,请访问百百安全网。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